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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节 (第1/2页)
书记员也笑了,“有可能谈芳为了能离婚就答应了。” 有时候是这样的嘛,为了能尽快摆脱这段婚姻,净身出户也不是没可能答应。 全看离婚的决心有多大。 很显然姜海蓝的当事人还没到这一步。 她说:“谈芳不大可能答应把孩子给杨成荣。不如先安排时间调吧,调不成就开庭,大不了再等一年。” 书记员说:“行,我问问赵庭长,看哪天方便把他们都叫来法院。” “对了,你那个买卖合同纠纷,被告那边提的还款计划是:先还五万,余款今年农历新年前还清。”书记员看着姜海蓝,“你们这边看怎么样?” 姜海蓝:“……” 她脸上依旧挂着笑容,“我回去问一下原告吧,看他怎么说。” 书记员点点头,“你问了之后给我回个消息。” 姜海蓝说“好”。 —— 各大平行时空的观众为此吵翻了天。 当然是仅限于那些有空闲时间、也大致看得懂天幕上在说什么的人。 连生存都成问题的人,乞求天幕垂怜却没有效果,才懒得理会那“神仙”在说些什么。 看得懂的人则被姜海蓝和书记员所说的“离婚”一词给暴击了。 男男女女都大为震撼。 “听她们的意思,那个女人被休后还想要带走孩子?”这是“和离”制度出现之前的朝代的人。 “胡闹!哪有妇人被休后能把孩子带走的?” “姓杨的男人也没答应。” “自然是不可能答应!一个男人怎么能答应自己的骨肉被妇人带走!” 孩子是属于夫家的! “但听姜海蓝的意思,姓谈的妇人想要孩子,姜海蓝看起来也并不觉得这是件不可能的事。”有理智的人明显从姜海蓝和“静姐”的对话中,听出了她俩的意思。 姜海蓝说“调”、“开庭”,又说“大不了再等一年”,她是有些把握的。 为什么呢? “饶是和离,官府答应妇人带走孩子,这也太……不可思议了!”这是“和离”制度出现之后的朝代。 什么样的官府能同意妇人和离后带走孩子?! 什么样的朝廷能允许妇人和离后带走孩子?! 为此,便有人开始大肆辱骂天幕和姜海蓝。 “简直是胡闹!” “先前还以为她们是天界的神仙,哪有如此不知礼数的神仙?怕不是哪里的妖怪,妄图颠覆伦理纲常!” “我早看她不顺眼,穿着怪异……” “妇人竟能参与审案!哼,妇人如何能入官府为职,如何能审理案件!” 这个离婚案件抓住了绝大多数人的眼光,还能注意到“法院”也在办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人便少之又少了。 “他们这个法院和衙门也差不多?买卖东西,欠钱不给,他们也要审啊。” 有律法从业人员感兴趣地讨论了起来。 “姜海蓝作为律师,也是什么样的案子都在办。” “她先前说,刑事和民事。” “这两个词倒是用得不错。” “他们那一套制度,我还真是好奇,可惜姜海蓝没有细说。” 她就简单地说了一下“公检法律”,管中窥豹,着实难受。 各大时空的帝王和朝臣对此也并不是无动于衷。 只是聪明点的人知道暂时不要上赶着去与天幕为敌。 它能高挂空中,谁知道它还有什么样的力量?谁知道它会不会降灾祸于对它有意见的人? 至于民间会有人大肆反对…… 正好也借此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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