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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  		第14章 如履薄冰  (第2/2页)
结下姻亲关系,你刚刚也说了,怎么舒服怎么来,亲你一下怎么了?”    看看这吊儿郎当的样子!江暮晓气得胸口上下起伏,却没法了。    对!纪凛说的没错,不就是亲一下,又不会怀孕。    跟流氓是讲不通道理的。    良久,江暮晓挤出一个笑容来,“是没什么,不过纪凛,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,等你伏法的那一日,我一定会去你坟前蹦迪。”    纪凛倒是没想到,他都做到这个地步了,江暮晓竟然也没有气哭,或者崩溃什么的。    这姑娘……    纪凛掩盖住眼中的惊异,吹了个口哨,“我努力,不让我们晓晓守寡。”    江暮晓不再理他,怒气冲冲的跑回家里。    纪凛则静静站立在原地,回想起刚刚江暮晓气冲冲的样子,忍不住勾了勾唇。    食指放在了唇瓣上,仿佛还有点余香。    那个丫头很聪明,竟然开始试探他的底线了。    底线么,日复一日的如履薄冰,他怎么可能轻易暴露在他人面前?    纪凛摸出了一根烟抽起来,刚吸了一口,就猛地咳嗽起来。    在警察局待了24小时,吹了一天的冷风,果然病了。    江暮晓躺在床上,翻来覆去睡不着。    她竟然因为一个吻有点魂不守舍的。    她已经不是什么小年轻了,上辈子跟林思洋谈恋爱的时候也不是没接吻过。    但是,总觉得有点不一样。    江暮晓摸了摸自己的嘴唇,似乎以前也有过这样的吻一般。    但是仔细想想,怎么可能?她什么时候跟纪凛有这么亲密的接触还会忘记的?    想到纪凛那人,空有一副好皮囊,无赖起来真令人害怕。    江暮晓每天的生活除了按部就班的学习,便是想方设法经济独立,大概只有经济独立了,才能够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吧。    上辈子的她可是一个成功的商人啊,当时她开了一家服装公司,最后经营到走出国门的程度。    这辈子提前窥见先机,当然要比上辈子更成功才是。    不过靠她一个人是不可能的,再说现在的她只是一个高三的一个学生。    想了想,江暮晓觉得自己还是先去投靠一家公司更靠谱。    这个时代,经济繁荣,服装市场也日新月异,年轻人都开始追求时髦了。    其实这个时代流行的衣服其实跟现代的复古风没有多大的区别,蝙蝠袖喇叭裤什么的,在现代也是很流行的。    要说区别,最大的应该是这个年代流行的衣服大多数都是有垫肩的,而现代很少。    江暮晓将这个年代的衣服,跟现代的风格结合在一起设计了几款春秋款式的衣服出来。    服装公司江暮晓很容易就能找到,只不过,这个时代最出名的服装公司是哪个呢?    江暮晓在记忆中寻找着,好像是个叫做“梦黎”的牌子,下至小姑娘,上至妈妈级别的人都喜欢在那里买衣服来着。    计划好了后,她就直接付诸行动,将设计图寄过去梦黎服装品牌公司,接下来,就等待对方的回信了。
		
		
		
				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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