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想都受不了。    柏易笑道:“等严凌平安回来再说吧。”    郑雪:“也是,到时候再说吧。”    在白天休息,晚上赶路的生活过了一周后,严凌终于带着人来到了一座大城,这座大城原本是个县城,跟镇或村完全不能比,而且这里有水源,是地下水非常充沛的地方,所以人口也很多。    人口一多,这个城就迅速混乱了起来,秩序也变了许多。    还兴起了一些生意——可以用物资换取想换的任何物品。    包括人。    “不知道现在是个什么价。”原本在这里生活过的小弟说,“不过也不会太贵,别看这城大,说起来还有地下水,其实早就快干了。”    “这么多人,靠那点收集的盆栽土是养不活的。”    这个城能给别的城提供劳力,可以租借,也可以直接买断。    一般也没人会租借,租借总有还的一天,不还就有一场恶战,但如果还了,那就是把自己城的秘密拱手给人看,危险系数太大。    进城不算难,他们只要用物品抵押,登记人数和每个人的一些特征,再付一笔入城费就可以进去了。    入城费也不是钱,就是物资,食物水或者衣物等等都可以。    他们就给了二十个干饼,算是大手笔了,毕竟是白面做的,现在能吃上白面的,都是一个大城的管理层,还得是顶层。    负责登记的人是绝不会把这些饼上交的,他们也不用担心引人瞩目。    严凌走在县城的路上,这里许多人都找不到活干,没有活就没有食物,只能靠偶尔找到的一些活挣取口粮,省着点吃,因此一路上都看不到身材健壮的人,全都瘦的皮包骨头,一脸惶然,在看到严凌一行人的时候,路人们都选择了躲避,离他们远远的。    街边还有年纪小的孩子,顶这个大脑袋和水肿的肚子,正光着脚丫到处跑,如果有人看他们可怜就会分给他们一些食物,所以他们的父母不会阻止他们在街上跑。    因为没有汽车,所以在街上也不用担心危险。    更不必担心人贩子——这么小的孩子干不了活,还要用粮食养,人贩子都不要。    严凌他们早就习惯了这样的场景,这个大城已经算不错了,至少路边没有死人。    他们去过别的城,路边有已经腐烂的尸体,上面爬满了苍蝇,人们走在路上如同行尸走肉,这里的人虽然也瘦弱不堪,但总比行尸走肉好上一些。    “严哥,咱们这次换多少人回去?”    严凌:“一百人。”    他们手里有枪,一百人还管的下来,再多,就要担心里面有人起坏心思了。
		
		
		
				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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