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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  		第27节  (第3/3页)
现她雪肌花貌,不可方物。依照这样的容貌,做皇后那是绰绰有余的。    “江小郎将常在边关,恐怕不知道陛下的一些脾性。”她捻着金盏,慢悠悠道,“酒只喝这江南御供,味不可过醇,亦不可过薄。茶要喝那北山云针,烹煮需温火扇风。若茶针有分毫不竖的,那便要整一罐儿泼了重来。”    她这话说的,似乎与李延棠颇为熟识。江月心来了,她便要好好传授传授经验似的。    李延棠闻言,却无声一笑,慢条斯理道:“朕怎么不记得朕爱喝酒?朕向来不大喜欢喝酒。至于茶么,也从来是不大爱喝的。”    叶婉宜愣了一下。    陛下怎么可能不爱喝茶?    举朝皆知,陛下偏爱那北山云针,一时半会儿的,怎么可能改了习惯?    “陛下,您明明……”她秀眉微蹙,语气不见慌张,依旧很是温婉。    “朕说不爱喝,那就是不爱喝。”李延棠回答得很淡然。    叶婉宜收了声。    她算是明白了,陛下这是护着小郎将呢。    仔细一想,这小郎将本就与众不同——她不是娇娇气气的大家闺秀,而是出入战场的女将军,与陛下有过同征之谊。陛下爱重她,那也是自然的。    有点才能的人,到哪儿都会受人追捧。    就连自己,都有些艳羡她的自由洒脱。    虽被陛下驳了面子,叶婉宜却没有丝毫的不悦。她搁了茶盏,道:“是婉宜叨扰了,还请陛下降罪。”    李延棠当然不会因为这点儿小事就责罚她,挥挥手,就让她下去了。    叶婉宜微舒了口气,朝江月心轻柔地笑了笑,那双黑石子似的眼儿没有分毫不悦与仇视,反倒漾着春风似的柔意,像是在关切着她。    自陛下面前退下后,叶婉宜借口要散散心、吹吹风,便走到了清凉宫外。    她甫一踏上走廊,迎面便瞧见了一道男子身影。那男子好似特地等在那儿一般,一见叶婉宜出来,便低声道:“婉宜!”    这男子面容英俊冷鸷,一双眼死死地盯着叶婉宜瞧,身上还有着一股浅淡酒味,正是西宫太后的亲生子,淮南王李素。    他本应是继承父亲皇位的东宫储君,但堂兄李延棠的归朝,使得他最终与帝位失之交臂。    叶婉宜止住脚步,面上挂起面具似的笑容,雍容有礼地福了一下:“见过淮南王。”    见她如此生疏,李素不悦地蹙起了眉。他放冷了声音,微微嘲讽道:“母后让你去服侍陛下?”    叶婉宜却不答,目光只落到了他腰上那旧玉佩上,口中淡淡道:“王爷,我说过,我不喜欢旧的东西。旧物比不过新物,迟早要扔掉,您不懂么?怎么还留着这玉佩呢?”    李素似是有些醉了,身子微晃。随即,他扶住栏杆,低声道:“我喜欢旧的东西,我不会丢。”    “丢了吧。”叶婉宜似笑非笑,“王爷必然能寻个崭新的来。”    “婉宜!!”李素忽然低吼了一声,逾越地扣住了她的手腕。他掣肘着挣扎不断的叶婉宜,质问道,“你不要我,是不是因为我没有登上帝位?不能让你做皇后?”    作者有话要说:  话说,有读者筒子反应,心心留在京城太浪费了,应该回边关去打仗。    这一点,几乎已成了女主将军文的“定律”了,写的人也有许多。我在开文的当初,就想写一个不遵循“定律”的故事,所以做了很多设定。细心的读者可以发现,心心并不是一个非常崇高伟大的女将军,更像是普通女孩儿:她想要嫁个京城高富帅,渴望去京城,曾对未婚夫心心念念,非常挑剔男人的外貌……换言之,她是一个俗人哈。    此外,对于来到京城后,四四也结识了有趣可爱的霍家人,也许我笔力不足,没能凸显出结交新友的乐趣,但是这部分人物与趣事的描写,便是为了烘托出“待在京城并不惹人厌”这个主题。接下来我也会努力往这个方向发展^_^    本文是篇甜文,陛下与心心的感情不会有波折。有女配,但是一个都不能打,没人能比的上心心脚指头上的汗毛,主要作用也是撒狗粮!
		
		
		
				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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