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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  		第161节  (第3/3页)
一千七百五十八为穿番茄红外套的人。    在这一千七百五十八人中没找到我曾经穿过,那件背后印有类似炸酱面的外套。    之所以这么肯定还因为那件外套除了diy图案外,还有一处被香烟灼穿的小孔,那个小孔就在左边袖口处。    当时,继把咖啡泼在我衬衫后,我的那位马大哈同事还烫伤了我的手,他把我的手腕误以为是烟灰缸,看也没看,死命按了下去。    还在燃烧的烟蒂穿过外套灼伤我的手。    被烟灼伤留下的伤口现在依然在。    在一千七百五十八件番茄红外套没有一件袖口有被烟留下的小孔,庆幸地是我当时没说明这个特征,不然那一千七百五十八件外套一定都有个烟孔。    一个月之前,如果有人告诉我,你会和连嘉澍一起喝啤酒一起谈天说地,我肯定会顺口回答他:和连嘉澍喝完酒谈完天之后,我搭乘美国总统的空军一号去了一趟华盛顿。    旅途的神奇就在于,几个站台过后,寥寥几句,你和素未谋面的人就发展成为勾肩搭背的朋友关系。    本着那个年轻人花了近两万美金还一无所获,说不定还被当地人当成傻瓜的同情心态,夜幕降临我买了啤酒爬上了中转站的露天。    这个地方没什么消遣,天一黑连嘉澍就爬上物资终点站的露台。    坐在露台上,放眼所及,黑色原野上是波澜壮阔的撒哈拉星空。    我把啤酒堆到正坐在中转站露台上的连嘉澍面前。    连嘉澍也不客气。    酒没了一半,我喝得多,连嘉澍喝的少。    “能把当时被烟灼伤留下的伤口给我看一下吗?”连嘉澍忽然提出。    我抬起被烟灼伤的手腕,手腕处的伤口毫无遮挡,呈现在面前。    连嘉澍专注的眼神让我一度怀疑,他具有穿透时光的能力。    穿透时光回到那一刻,我穿着那件番茄色的外套,我的马大哈同事一边浏览手机一边吞云吐雾,手机屏幕上的辣妹让那位老兄猛地咽了一口口水,为了掩饰自己的熊样夹在手指中的烟蒂往着烟灰缸。    烟灰缸刚刚被另外一名同事拿走,倒霉的我手就放在之前放烟灰缸的位置。    “滋——”    空气有着布料纤维燃烧留下的气味,和着被烧焦的肉的气味。    后知后觉。    “啊——”    我大叫一声。    当天我大叫的那一声似乎穿透了时空,让连嘉澍大部分时间里总是显得平淡而游离的眼眸多了淡淡的温情。    不久之后,我知道,从连嘉澍眼眸底下流淌出的温情来自于那件外套,我是穿过那件外套的人,我的存在意义等同于是和那件外套之间建立起来的一种联系。    这听起来有点玄妙。    但,如果你很想念很想念一个人的话,我想,你应该会懂得,那种纯粹中带着傻气的行为。    至今,我仍然保留着我前女友用过的水杯和牙刷。    看完我手腕留下的伤口,连嘉澍继续看星空。    撒哈拉的星空。    啤酒罐全部都空了。    还是我喝得多,连嘉澍喝得少。    我不是酒量好的人,半醉半醒中,我听连嘉澍说:“我给你讲一个故事吧。”    连嘉澍的故事开始了:很久很久以前,在撒哈拉星空下,有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一起看了一个晚上的星星。    然后?    没有然后。    这是我听过最为无聊的故事。    这个无聊的故事唯一留给我的印象是说故事的人语气忧郁。    第二天,终点站来了更多的人,有的甚至是昨天的面孔。    这天也是传单告示中提到的截止日期。
		
		
		
				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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